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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会全球创新政策中心(GIPC)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国际知识产权指数2025》报告,该报告是迄今为止发行的第13版,基于知识产权法律的发展情况,通过53个独立指标(10个类别)对55个全球主要经济体(贡献了全球超过90%的GDP)的知识产权创新生态系统进行了概括总结,旨在为立法者和利益相关者寻求促进创新和创造力的建设性议程提供参考,帮助各经济体完善其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并推动其不断发展进步。我中心长期对《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进行追踪编译,并整理了2020—2025年各经济体历年指数数据,感兴趣的读者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www.liven.org.cn)。

一、参评经济体总得分及分布

与上年相比,2025年报告增加了一个新的类别——尖端创新,用以衡量尖端创新激励措施的可用性。该类别共包括3个指标,分别为孤儿药产品研发的知识产权激励措施、孤儿药产品研发的知识产权激励措施保护期限,以及孤儿药产品研发的知识产权激励措施使用限制。新类别增加后,报告总分从之前的50分增加至53分。

根据2025年报告的结果,美国总得分为50.44分,占报告总分比重达到95.17%,排在参评经济体首位;其次是英国,为49.81分,占比93.98%;法国(49.56分)、德国(48.98分)、瑞典(48.81分)、荷兰(48.37分)和日本(48.13分)等经济体的得分占报告总分比重均在90%以上(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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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看,北美洲经济体得分占报告总分比重平均最高,为83.54%,其次是欧洲和中亚(76.11%),亚洲(54.67%)排在第三位,最后是拉丁美洲(42.24%)、非洲及中东(41.82%)。亚洲区域(地理位置中包含大洋洲)中,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台湾等六个经济体的总得分高于平均得分(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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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中国的知识产权表现

1.总体情况

第13版《国际知识产权报告》结果显示,中国的总得分为28.93分,在参评经济体中排在第24位,与上一版报告相比得分保持不变。总得分占报告总分比重为54.58%,略低于亚洲平均水平,较上一版报告占比(57.86%)下降3.28个百分点。

2.主要优势领域

中国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上进行了多项有益的改革和修正。首先,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2024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进计划》。该计划包括100多个行动项目,涉及立法改革、将新技术(如人工智能)纳入知识产权注册和运营,以及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和使用等,进一步改善了全国的知识产权环境。

其次,2020年修订后的《专利法》改善了生物制药领域等依赖于专利的产业环境,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延长至15年,为中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创造了条件。其中《专利法》第42条规定了为生物制药产品提供最长5年的专利权期限补偿。2021年7月颁布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旨在为药品上市审批等环境提供专利纠纷解决机制,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上市后的专利侵权风险。

第三,《著作权法》的修订改善了版权保护的生态环境。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500万元,针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以判决给予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人权利使用费的1-5倍的赔偿。这一修订对于盗版侵权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

第四,中国通过对《外商投资法》和《技术进出口条例》的修订,使得技术转让和许可环境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外商投资法》的出台促进了中外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转让,《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完善了中国在技术转让和许可方面的法律规定。2023—2024年,在标准必要专利以及专利使用费率设定方便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23年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OPPO诉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中首次确定了标准必要专利FRAND全球费率。

第五,《商标法》的最新修订对于恶意申请商标的问题提供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商标恶意注册的行为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恶意申请商标的具体情形(包括不以使用为目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等),并且大幅提高了对于恶意注册商标的罚款上限,由现行的“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提高至“最高不超过二十五万元”。

第六,中国大力提高了学术和私人领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并利用其价值。

3.主要劣势领域

中国的主要劣势领域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使药品专利期限的恢复取决于中国首次在全球范围内推出,这几乎否定了大多数创新者获得专利期限补偿的实际可能性。

二是缺少针对孤儿药产品开发的特殊知识产权激励措施。

三是标准必要专利的技术转让和许可环境仍存在持续挑战,权利持有人面临全球反诉讼禁令以及在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主张侵权索赔能力受到限制的趋势日益增强。

四是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大大扩展了政府对反竞争行为开展行动的依据,大幅提高了罚款和处罚力度,2023年最终确定的细则对于“如何在知识产权范围内构成反竞争行为”的描述过于宽泛,还赋予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识别和界定此类行为方面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

五是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专利延期实施规则仍具有不确定性。

六是虽然中国的知识产权环境逐年向好发展,但知识产权受侵犯程度仍然较高。

七是对知识产权法的解释较为碎片化,且与国际标准不一致。

4.具体指标得分

中国知识产权指数10个维度,53个指标的得分情况如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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